4月26日上午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庭审中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4月26日 ,在没有依据、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采取威胁手段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数额巨大,以讹传讹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商品声誉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并强行索要财物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商品信誉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